釋字第54號

大法官|1955-10-24|司法院大法官解釋

爭點

遺產稅法對該法公布前之案件有無溯及既往效力?

解釋文

現行遺產稅法既無明文規定溯及既往,則該法第八條但書對於繼承開始在該法公布以前之案件,自不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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